处理水量:
根据甲方提供总的污水处理量为3600 m3/d;
其中铣磨车间污水处理水量为3500m3/d。(原有处理设施改建);
其中化镀车间污水设计量为100 m3/d。(新建处理设施);
其中含银污水3 m3/d。(注:厂方原有处理设施);
进水水质
根据上述取样测定分析,可以看出进水很不稳定,考虑到水质变化波动很大以及甲方的认可,本设计进水水质如下:
回用水质
本工程设计废水处理后达到循环利用零排放,采用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》(GB/T19923-2005)表1标准: